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第41號)第三章第五節第三十條和《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》第五章第四十條有關規定,張浩等72名同學無故不履行注冊而又未辦理暫緩注冊手續時間超過兩周,楊維等7名同學休學期滿,在學院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,經學院研究,決定對張浩等79名同學予以退學處理。
公示時間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,公示期內,如對予以退學處理有異議,可向學院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,逾期申訴將不予受理,在申訴期內未提出申訴的,按本決定執行。
聯系電話: 0816-2862514
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
2023年1月13日